一、汽車追尾責任認定標準是什么?
1、交通事故責任由交警劃分,如果司機的車正常行駛,并措施得當,而前邊的車突然剎車,又不屬不可抗力,那么前面的車應負全責或主要責任。具體由交警劃分責任。
2、一般是追尾者全責,兩車的維修費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險公司賠償,被追尾者只有一個交強險的無責賠嘗。這無責的賠償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險公司代賠。座位險只是賠車輛座位上的人員傷亡的。
3、可以通過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、調解書、三車的駕照、行駛證、交強險的復印件,向保險公司索賠。
4、雙方在交通隊進行登記備案,前車無責任,拿著修車的**與后車車主一起在交通隊進行結案。而后車車主這些日子不能開車,因為駕駛證在交通隊扣留。等結完案后,才能拿到駕駛證。
二、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怎樣劃分?
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(fā)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,確定當事人的責任。
1、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,承擔全部責任。
2、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(fā)生道路交通事故的,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(fā)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,分別承擔主要責任、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。
3、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,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,各方均無責任。
4、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,他方無責任。
5、機動車與非機動車、行人之間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,由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。
6、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(guī),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,應當按照一定比例減輕機動車方的賠償責任。
根據當事人的行為,對發(fā)生交通事故時所起的作用,可以確定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。司機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,導致人員傷亡的,由其承擔全部責任。機動車與非機動車、行人之間發(fā)生交通事故,由機動車承擔賠償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