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
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定男女雙方想要申請**結婚手續(xù)領取結婚證的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。
《民法典》
靠前千零四十六條??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,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,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。
靠前千零四十七條??結婚年齡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。
二、結婚程序的流程是什么
1、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(qū)、縣級市民政局(或鎮(zhèn)人民***)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。
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,按照結婚登記程序**。
2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,各填寫一份《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》。
3、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《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》中“聲明人”一欄簽名或按指印。
4、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、聲明進行審查,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,準予登記。
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,我們知道,《民法典》是專門用來規(guī)范婚姻方面的問題的,包括結婚需要注意什么,結婚**需要什么材料,結婚流程,還有離婚的房產(chǎn)分割,離婚**的條件,流程等等都是《民法典》涉及的范圍。